财务管理制度

  • 发布于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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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特定本制度。

 

1.建立责权明确的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系

1.1按照上市标准建立公司的财务管理组织结构;

1.2明确各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及人员的权利与责任;

2.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2.1制定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统一规范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签署、传递、汇集、反馈的要求,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健全财务核算资料。

2.2制定财产、物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包括明确各项财产、物资的转移、收发、领退、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手续,规定固定资产台帐制度和运输及有关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岗位责任制;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物资盘存制度,明确规定清查办法,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2.3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包括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审批人员的责任。

2.4制定财务预算的制度。包括明确财务预算编制方法、程序和计划期内的预算调整程序和方法等。

2.5制定成本核算制度。包括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成本分析等。

2.6制定财务分析制度。包括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财务分析的基本要求和组织程序,财务分析的具体方法,财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等。

2.7制定内部稽核制度。包括明确内部稽核工作的职责分工,稽核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审核凭证,复核帐簿、报表的方法等。

2.8制定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凭证装订、合同的登记、财务分析和报表的管理。

3.资金筹集的管理制度

3.1制定筹资预测及分析制度。包括资金需求量的预测,资金预算的编制,资金成本的分析等,选择最佳筹资渠道,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

3.2制定资本金管理制度。包括资本金构成、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作价原则、资本金转让的管理。

3.3制定负债的管理制度。正确划分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明确应付款项的登记、清理、兑付等程序以及职工福利费的开支项目和应付职工薪酬的管理;长期借款合同的管理以及责任部门的落实;各项负债的归还、利息的计付及财务处理办法。

4.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4.1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4.1.1制定货币资金日常管理制度。包括确定公司货币资金收支的管理权限。  

4.1.2制定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现金的使用范围和库存现金限额,建立现金的内部控制制

度,规定备用金的管理办法等。

4.1.3制定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结算纪律,保证银行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建立健全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制度,保证帐实相符。健全银行存

款内部控制系统,明确支票登记、领用、签发、报帐、核对、清查等具体管理办法,

格各环节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4.1.4制定其他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

存款等要设立台帐,对其使用情况建立经常性清理制度;对公司信用卡的开设,明确审

批权限并严格规定持卡人的责任及对使用情况的监督办法。

4.1.5制定备用金制度。

4.2往来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4.2.1制定往来帐户结算登记制度。包括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月底对各往来款项的余额列出分户清单等。

4.2.2制定往来帐户结算的定期核对与清理制度。包括期终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应收款项按其帐龄长短逐项进行分析,并向对方寄送对帐单进行核对。对帐龄较长的应收款项,应明确催收措施及有关人员责任,加快资金周转。

4.2.3制定应收票据的管理制度。健全应收票据的登记保管制度,严格应收票据的贴现手续,并做好相应的财务处理。

4.2.4制定坏帐损失的确认办法及审批制度。对确认坏帐的条件做出具体规定,健全坏帐损失的控制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对逾期三年的应收帐款,建立确认、审核、报批的管理办法。

4.2.5制定坏帐损失的财务处理制度。根据公司情况确定坏帐损失的处理办法。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选用备抵法进行核算。

4.3存货管理制度

4.3.1明确存货的计价方法。公司增加的存货,应分别不同的方式,对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投资者投入、盘盈、接受捐赠的存货在计价上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存货的正确计价。

4.3.2明确存货领用或发出的计价方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领用或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

4.3.3制定存货的转移、收发、领退的管理制度。

4.3.4制定低值易耗品摊销和包装物的管理制度。公司应根据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特点,具体明确其实物的收发、保管、报废、损坏赔偿等管理办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对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4.3.5制定存货清查盘点制度。包括对存货进行定期不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和方法;存货的实际库存与帐面记录核对办法;存货盘亏和毁损的原因分析、审批程序及财务处理办法等。

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5.1明确固定资产标准,结合公司印刷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5.2明确固定资产计价方法。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原价,应按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分购入、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接收捐赠、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扩建以及盘盈等情况合理确定。

5.3明确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在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内,具体确定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年限不得短于国家规定的最短折旧年限。

5.4明确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需要采用其他折旧方法或变更折旧方法的,应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5.5明确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5.6制定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实物保管、出租、出借、有偿转让、内部转移、盘盈、盘亏、报废、清理盘点等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各环节的责任和管理权限。明确财务处理办法。

5.7制定固定资产修理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固定资产修理的报批制度和修理费用的审查制度,规定大修理间隔期以及落实责任部门等。对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应明确其具体核算和管理办法。

6.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简单工程)

6.1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制度。公司财会、审计等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的总体状况、资金来源进行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对资金使用进行过程监督。

6.2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预算。

6.3建立健全基本建设内部监管制度,工程开工前需规范合同,工程在建期间,应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并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严禁将工程层层分包。

6.4建立工程竣工验收监管制度。工程竣工后,必须组成验收组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组由分管领导、主管职能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并对基建投资进行审计,防止超计划投资和资产流失。

6.5工程竣工决算,应当由工程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初审,财会、审计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复审,分管领导批准。

6.6工程峻工交付使用时,应当由基本建设管理部门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应按决算资料确认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交付使用起按同类固定资产管理。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基本建设项目,应从交付使用之日起,按工程预算、合同等资料暂估价组织,并从次月起按同类固定资产的折旧率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其实际价值调整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折旧额。

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7.1区分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根据投资的性质、期限的长短,合理确定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的分类。

7.2制定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确定对外投资的权责部门、对外投资的立项审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外投资的评价考核等。

7.3明确对外投资计价方法。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都应以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评估确认的金额计价。

7.4明确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根据对被投资单位是否拥有实际控股权,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并规定具体的核算方法。

7.5制定投资收益的财务处理制度。规定投资收益的内容,对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的公司,其投资收益的处理,要做出详细规定。

8.成本费用的管理制度

8.1制定成本费用核算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规定经营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具体项目。

8.2制定成本控制制度。规定成本管理的内容,规范财务部门与其它业务部门在成本管理中的关系,明确各部门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的主要内容。

8.3制定费用控制制度。规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费用计划的编制方法,建立严格的预算制度,费用审批制度,规定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管理部门在费用管理控制上的关系。特别是一些重点费用开支项目应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如差旅费的管理办法,交际应酬费控制制度,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等项目的具体开支范围,并明确有关管理办法。

8.4制定职工薪酬的管理制度。规定工资性支出的具体项目及其分配方法;明确劳动保险费等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方法;建立工资的控制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

9.营业收入的管理制度

9.1制定物流的收入预测、分析制度。

9.2建立物流以外各项收入的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对其收入及款项的结算程序、管理权限和办法。

10.公司利润及其分配管理制度

10.1制定利润的预测与分析制度。包括制定利润计划、确定目标利润、建立利润分析制度;明确利润的考核指标以及责权归属等。

10.2制定营业外收支的管理制度。具体明确各项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的项目、收支范围、财务审批手续、核算办法等。制定公司各项罚没支出、各种捐赠的控制制度和核算制度。

10.3明确公司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为此所发生的汇兑损益等费用的处理办法。

10.4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财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章程规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制度。交纳所得税后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分配次序是:

10.4.1被没收的财产损失、支付违反税法的滞纳金和罚款;

10.4.2弥补超过用所得税前的利润,抵补期限按规定用税后利润弥补的亏损;

10.4.3按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资本总额的50%时,可不再提取;

10.4.4按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5—10%提法定公益金,公益金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10.4.5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定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0.4.6向投资人分配股利

10.4.7制定税费解缴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及财政法规,正确计算和按期缴纳各项税费。税费的计算缴纳要实行专人负责制,明确责任。

11.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制度

11.1确财务报表的设置及编制要求。

11.2财务分析指标。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评价指标的基础上,根据经营决策或内部管理的需要,自行设计补充一些指标,并对各项财务指标的计算分析作出具体规定。

11.3定期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财务进行审计。

12.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12.1会计核算软件的使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使用软件的性能、操作程序、使用方法、资料提供、差错查找、修改以及基础资料的保管等方法,满足公司内部管理及财政等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需要。

12.2制定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预防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等未经审核而输入计算机的措施、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帐簿的措施和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制度等。

12.3制定硬件、软件管理制度。包括计算机正常运转的措施、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安全的保密措施、修改会计核算软件的审批和监督制度等。

13.其他

13.1财务印鉴管理:财务印鉴是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有效监控资金的审批、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要求银行印鉴的二个章必须分别由二个人单独保管,盖章前必须审核资金审批单的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签字是否齐全、真实。特殊业务确需将二枚印章同时带出公司时,需二人同时随行监护。

13.2财务工作交接:

13.2.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13.2.2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13.2.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3.2.3.1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将会计凭证填制完毕;

13.2.3.2未登记的账目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金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或签字;

13.2.3.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13.2.3.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

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和其他会计资料、物品等内容。同时应移交的还有:计算机会

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盘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13.2.3.5移交人员将本人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存储的财务资料、报表、账薄的资料金额

必须与对外报表数据一致,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13.2.3.6移交人员移交的各项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否则必须查清原因。银行

账余额要与对账单余额一致,如不一致,应编制调节表保持金额相符。现金与库存及账

面的应保持一致,银行印鉴及各种票据必须完整移交清楚;

13.2.3.7交接工作时,必须要有监交人员在场,同时三方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注明单

位名称、交接日期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13.2.3.8一个会计核算年度没结束,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时的会计账薄不得另行

自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一部分:工资管理办法

一、 工资标准的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由公司人事部门确定,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二、 几项要求:

2.1 员工工资的计数基础必须以考勤记录为依据;

2.2 工资的变动必须以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文件方可办理变动手续;

2.3 对各部门编制的工资表或由人事部门编制的工资表必须进行审核;

2.4  部门工资表合计数与人事部工资汇总表合计核对相符;

2.5  工资表的编制与工资发放人员应予分工;

2.6  工资提现凭证只有经过批准方可提现;

2.7工资发放必须由领款人签收,签收的工资表交由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归档保存。

2.8 对于员工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行为,经本部门领导确认后,给予扣款处理。

2.9 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和其他加班工资,如有发生,必须事前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三、 工资业务的原始记录和凭证:

工资业务处理主要依据以下原始记录和凭证:

3.1 考勤记录。考勤记录是确定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公司管理人员考勤记录采用考勤卡的形式,工厂及各分公司临时工人采用考勤表的形式记录出勤日。

3.2 考核记录。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3.3 个人借款。公司根据个人借款额度及工作计划安排,当月全额扣除或按一定数额扣除。

3.4 工资发放凭证。工资发放凭证主要有工资表,按人员编制;工资汇总表,按部门分级汇总。

四、 工资发放的一般程序:

4.1部门发放:

4.1.1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工资: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及考勤结果确立工资表交人事部门审核,交总经理(或委托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发放。

4.1.2 公司外聘人员的工资:由人事部或职能部门造表,交总经理审批,由财务部门发放。

4.1.3片区(门店)工人的工资:由主管片区负责人或调度造表,交公司人

事部汇总审核,交公司负责人审核审批后,交财务总监审核,由财务部发放,且工资表由人事部备案。

4.1.4临时工工资:由用人部门造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交财务

总监审批,交财务部发放。

4.1.5绩效工资:按照公司考核部门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造表,各负责人、

分管领导审核,交财务总监复核后,交总经理审批,由财务部发放。片区绩效工资由公司主管部门造表,经片区经理、公司领导审核后,交人事部备案,由财务部发放。

    考勤机→行政部统计考勤表→人事部造工资表→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或委托负责人)批复→财务部发放工资。

4.1.6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4.1.7公司每月支薪日为15 日(节假日顺延)。支付方式为银行卡和工资袋签收方式。银行卡方式发放由财务出纳员根据审批的工资表核实无误后,交由指定银行统一发存;工资袋签收方式发放,财务出纳根据审批的工资表核实后提取现金,逐一按金额装袋,并复核。领取者必须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工资,领取工资后必须在工资发放单上签名。工资发放后,工资清单交由公司财务部、人事部保存备查。

五、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 财务部根据发放完毕后的凭证,按照会计制度准则,合理的分配各成本及费用。

第二部分:备用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管理,防止出现备用金呆坏帐损失,公司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 公司所属员工在领取工作任务时,如需先付款的业务,需要在公司临时借款。必须按照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二、 借款流程:经手人填制备用金借款单,按照借款单内容填写齐全;到部门主管领导处签字;到财务总监处审核签字;到出纳员处办理借款手续。

三、 报账时间:一般购物要求在业务处理完成后1-2天内报账完毕;出差或开会等业务要求在返回后一周内处理报账;营业勾兑等业务须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

四、 审批标准:1500元以内的金额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15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或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代签)。

五、 报账规定:有正规发票的业务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报账;无正规发票业务由总经理或其委托人代签后,到财务总监处签字,到会计处核销报账。如需退款尾差,需会计交出纳员核收。

六、 未按公司要求报账,财务部门将有权停发经办人工资或抵扣借款,同时进行借款额的10%处罚。

第三部分:会计核算办法

为提升本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依据国家及财政部会计法并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建立本会计核算要求。

一、 会计核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