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体现了企业整体的规范管理水平。房地房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财务专项管理制度、会计报表管理、费用管理、差旅费用管理、业务招待费管理等......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在财务专项事务处理过程中的规范化、程序化。
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表管理
第一条 财务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税务筹划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内部管理会计报表还包括:资金计划,资金动态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内部规定需要报送的各种管理报表、报告。
第二条 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与要求
一、会计报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准则编制;
二、财务管理部门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及时、客观、准确、完整,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编制会计报告时,在会计计量和填报方法上,应保持前后会计期间的一致性。会计报告不同报表之间的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报表附注、说明清楚明了,符合规定要求。
四、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
第三条 会计期间
会计报表都必须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期间,自公历
第四条 财务会计报表的报出
一、在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分析资料时,应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和规定进行。
第三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一条 利润指标的确定
公司年度完成利润指标由集团公司通过财务预算的形式予以明确和考核。
第二条 亏损的弥补
一、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二、当年度亏损不足弥补时,可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还不足弥补时,应在税后利润弥补。
第三条 利润的分配
公司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按不超过当年净利润的30%进行分配。
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费用管理目的
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明确费用开支管理的流程以及各环节的职责与权限,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第二条 费用管理原则
公司费用实行预算管理、标准控制、集中反映、有效监督、节奖超罚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 费用管理职能中心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是公司费用管理的职能中心,各职能中心是公司费用的责任中心。即各级审批领导对各项开支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财务人员对开支的票据合法性、金额准确性、审批手续的完备性及资金流向负责,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控制。
第四条 费用支出的内容
本制度所称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社保费、工会费、应酬费、办公费、差旅费、汽车费、水电费、物业费、房租费、通讯费、文印费、折旧费、税费、培训费、其他费用等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第二章 费用审批的一般原则
第一条 授权审批制度
公司费用开支实行授权审批制度,所有费用都必须经财务总监审核,经有批准权的总经理(总经理不在时所指定的副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统筹安排支付。
第二条 公司费用开支审批权限和程序
公司费用开支审批权限和程序详见附表,一般程序为:费用当事人申请→相关中心总监确认→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总经理。
第三条 员工费用由总经理(总经理不在时所指定的副总经理)行使审批权,总经理费用由董事长审批。
第三章 费用报销的一般要求
第一条 费用报销凭证
各中心在业务发生时,原则上应取得税务中心认可的合法票据,即应取得正规发票或非经营性统一收据,发票必须是发票联或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做报销凭证。
第二条 报销发票内容
发票内容要填制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要清楚,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第三条 印章齐全
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用章。事业单位的收据,须是税务中心统一印刷的收据。
第四条 票据遗失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原则上不予报销。但有相关证明和担供有效证据,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第五条 费用说明清单
费用报销时须真实地填写“费用说明清单”,以便领导审批。
第六条 费用报销
各类费用原始单据应由经手人(或当事人)分类整理后,整齐地粘贴(一律统一使用原始凭证粘贴单以左上角对齐横向依次粘贴。对粘贴不整齐、达不到装订凭证及档案管理要求的,财务有权要求重新粘贴在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后,并注明单据张数和各类费用金额,准确填列在报销单上,最后由财务总监核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支付。
第七条 销售方盖章的销售清单
如购置多种办公用品、礼品、材料物资等开具一张发票且未单项列示的,必须同时提供有销售方盖章的销售清单,清单列示金额与发票一致方可报销。邮资报销应随发票提供寄往目的地的凭证。
第四章 差旅费管理
第一条 出差员工的市内住宿费、伙食补贴费、目的地市内交通费,实行“据实报销”的办法。
第二条 出差审批规定
一、出差审批权限及报销手续的规定:员工出差需经领导审批,于人力资源中心处实行报备,出差人返回单位一周内凭发票办理报销手续。
二、各中心总监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出差人数、地点和时间,非本公司业务需要的会议、学习等,审批人不得批准出差。
三、出差借支差旅费审批按资金开支程序执行,其流程如下:
出差人申请→中心总监审核→主管副总审核→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两人以上出差由职务最高者借支和报销。
第三条 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一、员工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就近回家探亲办事,其绕道车、船票,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
二、出差员工经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出差员工自带交通工具,不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
四、因工作原因需在出差地请客的或随请的,需提请呈报批准后方可报销。
五、因工作需要派驻外地的常驻人员,另行规定。
六、员工出差期间,要提高警惕性,保管好车票、单据,如发生遗失,需有相关证明人或担供有效证据,并经中心领导,财务管理中心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报销。
七、各中心总监对差旅费借支应根据出差地点、时间、本人差费标准等因素控制借支额度,出差员工必须在返回公司后一周内到财务管理中心报账并退回余款,无故拖延不报的,财务管理中心有权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回借款,在尚未扣清之前不得重复借款。
第五章 业务招待费用管理
第一条 报销业务招待费时所附发票必须是开有日期的正式发票,当月报销的发票不能为已过开票日期一个月以上的票据,并且原则上实行谁开支谁报销的原则。
第二条 原则上杜绝无票费用开支。如工作业务需要开支无票费用(如娱乐费、洗理费等),需事前先请示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后再执行。对此类无票费用,需提供相关联的有效证明,才可报销。每月开支的无票费用,需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第三条 交际应酬客人发生的礼品费报销,500元以上必须出具购货单位(商场、酒店等)的电脑打印明细清单,否则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第四条 对外付款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联刷卡结算。
第五条 所有招待费用开支均需出具发票,否则不予报销。如发现乱报、虚报、多报等违纪现象,经证实后不论金额大小予以严惩。
第六条 除公司业务送烟,其他中心及员工原则上不予配烟,否则不予报销。
第七条 专程陪客旅游: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经办人在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的定额内掌握使用。
第八条 总监以下员工不经批准不能进行应酬、接待活动,接待对象、地点及规格需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有一个随同人员,先斩后奏一律不予报销。
第九条 公司内部因加班而开支误餐费,经副总以上人员同意,经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公司多部门同时加班由总经理(或总经理不在时指定副总)安排。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和内容: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为会计管理中心、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中心行使监察权力。
第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条 会计档案的组成
一、会计档案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账簿;
(三)会计报表:包括年度决算表、月报表和半年报表以及报表附表、附注和会计情况说明书;
(四)会计预算执行表、成本控制表、销售明细表;
(五)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银行会计报表、对税务报表及税务资料;
(六)其它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发票或收据存根联、各种经济合同。
第二条 会计档案的管理
公司会计管理中心为负责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会计管理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计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
第三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档案由形成档案的各部门和人员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对同一年度的会计档案先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归类,对每一类中的会计档案再根据不同保管年限和档案形成时间顺序分别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的整理
(一) 每月中旬之前应将上月的各种会计凭证分类按编号顺序分本进行装订成册。
(二) 每本凭证要求折叠整齐,凭证编号连续,附件齐全,每本凭证订牢不松。
(三) 每本凭证应加制封面、封底,凭证封面和每册凭证背脊对各栏内容填写齐全,盖章清晰。
二、会计账簿的整理
(一) 账簿装订要求订牢不松,折叠整齐,不缺不漏,账页多的科目应单独分册装订,账页少的科目可与其他科目账页合并装订,多科目账页合并装订时,同一科目的账页应集中在一本账册内,不能将其分散装订在多本账册中。
(二) 电脑账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2个月后分类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名章。
三、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
平时应做好其他会计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根据其他会计资料的不同类型,分别按照上述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装订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并及时归档。
第四条 会计档案保存要求:
一、防止档案的损坏,延长档案使用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二、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第五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会计档案名称 |
保管期限(年) |
备 注 |
一、会计凭证类 |
|
|
原始凭证 |
15 |
包括附件 |
其中:涉及权证的会计凭证 |
永久 |
|
记账凭证 |
15 |
包括附件 |
汇总凭证 |
15 |
包括附件 |
工资表及签收条 |
3 |
|
二、会计账簿类 |
|
|
总分类账 |
15 |
|
明细分类账 |
15 |
其中往来账以结清为止 |
现金日记账 |
25 |
|
银行日记账 |
25 |
|
固定资产卡片 |
|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
辅助账簿 |
15 |
|
三、会计报表类 |
|
|
年度会计决算报表 |
永久 |
包括文字分析 |
月、季度报表 |
5 |
包括文字分析 |
年度新旧科目对照表 |
15 |
|
成本控制表 |
5 |
|
销售明细表 |
5 |
|
预算执行表 |
5 |
|
四、其他会计资料 |
|
|
内部审计报告 |
10年 |
|
外部审计报告 |
15年 |
|
税务资料 |
永久 |
|
银行对账单及余款调节表 |
5 |
|
各种经济合同 |
|
经济事项结束后保管5年 |
发票及收据存根联 |
15 |
|
会计档案移交清单 |
15 |
|
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 |
永久 |
|
第七条 会计档案的销毁
一、会计档案的销毁。
经鉴定后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档案管理员提交销毁申请报告,并造具“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审核后按法定程序销毁。
会计档案销毁时,会计档案人员和审计部门应派专人到现场监督整个销毁过程。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玫瑰园地产事业部属管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资金结算行为,依据《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产事业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玫瑰园地产事业部下属项目公司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资金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项目公司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严禁以任何理由和目的坐支项目销售资金,严格禁止资金体外循环。
第二条 现金的管理规定:
项目公司过夜的库存现金由出纳保管,仅为留存的支付备用金,原则上当日余额不得超过叁万元,超额部份必须按规定在当日存入指定帐户。
项目公司出纳当日收到的所有销售现金必须及时存入指定的银行卡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和使用项目销售收到现金。
第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规定:
1、项目公司开设的银行基本帐户:该帐户仅用于公司项目对外付款和存取备用金专用;除备用金外,不得将其他任何现金存入该帐户。该帐户由项目出纳保管制单U盾及密码,项目会计负责人保管授权U盾及密码;银行支票由项目出纳填制及保管,印鉴章由指定保管人使用和保管。除经地产事业部执行总裁特批的情况外,不允许私自转借或代管。
2、项目公司开设的一般帐户:仅用于收取销售资金和向基本帐户转帐使用,不得用于对外转帐。该帐户由地产事业部指定出纳保管制单U盾及密码,项目会计负责人保管授权U盾及密码;银行支票由地产事业部出纳填制及保管,印鉴章由指定保管人使用和保管。除经地产事业部执行总裁特批的情况外,不允许私自转借或代管。
3、项目公司开设的特殊帐户:如保证金帐户、贷款帐户等,仅用于开设时既定的专项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该帐户由地产事业部指定出纳保管制单U盾及密码,项目会计负责人保管授权U盾及密码;银行支票由地产事业部出纳填制及保管,印鉴章由指定保管人使用和保管。除经地产事业部执行总裁特批的情况外,不允许私自转借或代管。
4、项目公司开设的个人卡户及第三方支付宝、微信帐户等:仅用于收存销售资金和向公司帐户转帐使用,不得对外转帐及支取现金。该帐户由地产事业部出纳保管网银U盾和支付密码,银行卡由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保管。除经地产事业部执行总裁特批的情况外,不允许私自转借或代管。
第三章 资金的使用规定
第一条 资金的使用范围:
在合法规范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应尽量运用金融结算工具,减少直接以现金方式办理的收支业务。能够办理转账结算的业务,不得办理现金收付。对职工个人发放的工资、奖金、补贴等,应直接划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可以使用现金的情况:
1、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招待费等;
2、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1000元以下且收款方为个人或无对公帐号的单位的;
3、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4、经项目负责人审批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二条 资金收付原则:
1、收付资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凭据办理,没有经过审批签章或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不予办理;
2、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进行转账结算;
3、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出纳一律凭项目负责人审批的、财务部统一印制的借款单付款;
4、出纳不得擅自将公司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5、项目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资金直接经办人员不得兼任复核及账目登记工作;
6、项目公司当日收到的销售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银行非营业时间段收到的销售现金必须在次日内全部存入银行指定帐户。项目公司不得留存超限额的备用现金过夜,以确保财产的安全;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7、资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现金收款的应加盖“现金收讫”章,非现金方式收取的应加盖“银存收讫”章。
8、从基本帐户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和金额,由项目财务负责人用印提取;
9、资金支出必须有审批完善的支付流程审批单,出纳才能办理资金支付;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流程的付款业务,否则由出纳人员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章 银行帐户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银行账户必须按照地产事业部的规定开立、使用和管理。因业务需要在银行新增账户时,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经地产事业部有关领导审批。银行开户手续必须由经过地产事业部执行总裁授权的人员亲自前往开户行办理,严禁交由他人代办。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流程审批私自开设公司帐户。
第二条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严禁非指定人员保管银行预留印鉴章。预留的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归口项目部指定专人保管,所有用印都必须经用印流程审批通过方可用印;印章外出需双人陪同,严禁个人独带印章外出。
第三条 开通银行网银后,制单和复核的操作分别由不同的人员完成,U盾分别保管,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项目财务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
第五章 资金管理的内控规定
第一条 现金的保管规定:
1、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现金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保险柜的钥匙应由出纳一人保管,密码由出纳设置,并定期更改;下班前要检查保险柜、门窗、用水用电,锁好关严后方能离开;
2、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账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
第二条 资金帐薄及报表的规定:
1、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帐要逐笔登记、逐日结出余额,并于次日12点前向地产事业部报送资金日报表。
2、库存现金实行每日盘点登记,确保帐实相符;项目财务部门应每月最后一日对资金进行盘点核对,并填制《资金盘点表》,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因出纳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加强内部借支款的管理规定:
1、核定借支人的支出范围,借款主要用于日常零星垫支,严禁以借款的方式套用资金。
2、制定借款使用限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所有借款必须填制规定借款凭据并具备审批流程单。
3、严格控制使用借款,特殊超限额的大额借款必须列明用途和使用时间,由地产事业部执行总裁审批。
4、项目财务部门应按月核对检查借款使用情况,督促借款人及时报销冲帐;原有借款未清账的不得新增借款;发现有超出审批支出范围使用借款的,立即纠正,并收回未使用的借款。
5、严禁长期占用借款,暂时不需动用的借款及时交回清账。每月底对借款的情况进行清收和盘点。
第四条 出纳人员管理规定
1、贯彻“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账目的登记工作;
2、项目公司出纳实行定期轮换制,出纳人员任期原则上不得超过壹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岗位轮换时,要编制移交清册,有关事项要逐项登记清楚,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要签字。
第五条 授权支付管理规定
按照层级管理、分级授权的原则,经地产事业部研究决定,对事业部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职务经办费用支付签字权限明确如下:
1、 事业部总裁、费用支付签字权限在3万元以下;同时授权总裁租赁代行签字权限。总裁助理代行签字审核时,可疑事项应征求事业部总裁意见。
2、 事业部副总裁,费用支出签字权限在1万元以下;
3、 事业部财务总监,费用签字权限在0.5万元以下。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报集团公司审批之日起实施。其他与之相冲突的旧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条 财务管理中心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最终修订及解释权归属于本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