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

  • 发布于2020-08-28
  • 阅读1326
  • 评论0
阅读1326
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防范财务管理漏洞和核算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

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防范财务管理漏洞和核算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会计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二、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分析和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做好成本费用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工作,真实反映经营成果,考核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各项收支报帐、记帐,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与出纳核对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认真审核银行汇款,做到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帐帐、账款、账实、账物、账表、内外账相符,及时与出纳核对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账;

七、配合政府及工商、税务、经贸、银监、人行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及时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及时编制和报送相关会计报表;

八、厉行节约,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纳税申报;

九、按照融资银行的要求,准确及时编报银行授信资料;

十、参与公司绩效考核的制定工作,负责公司各部门及个人业绩统计和计算奖励提成;

十一、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十二、对经审批的贷款或费用开支须按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审查核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账务手续,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

十三、以转账方式发放贷款、收回贷款、收回利息的账务手续处理完毕后,须及时通知分管信贷员;

十四、按月与客户部核对贷款发放收回情况、利息收入情况;

十五、按月如实向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提交相关会计报表和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十六、严守公司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外泄;

十七、及时完成总经理及分管副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出纳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二、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照公司有关财务会计要求,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部分现金及时送存银行,杜绝白条抵库;

四、建立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登记并与会计核对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账,及时向会计报送收支凭证及银行现金日报表;

五、严格支票管理制度,规范使用支票;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财务处理;

七、负责保管贷款抵()押物权证和有价证券及重要空白凭;

八、对经审批的贷款或费用开支须按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审查核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账务手续,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

九、以现金方式发放贷款、收回贷款、收回利息的账务手续处理完毕后,须及时通知分管信贷员;

十、按月与客户部核对贷款发放收回情况、利息收入情况;

十一、严守公司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外泄;

十二、积极配合开户银行做好银行存取对账工作,认真做好银行汇款。按月将公司银行对账单复印件报送董事长;

十三、及时完成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及主办会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会计管理基本要求

第三条  会计年度自11日起至1231日止,年终必须按会计制度规定要求结转,各科目余额结转下年度,其他应收应付款科目应列出详细清单,清单合计金额应与其他应收应付款科目余额一致。

第四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制度规定。

第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  

第六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定期进行财务自查,保证账薄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七条  会计人员要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及附注,重要事项应在附注中详细反映,上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年度会计报表应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送有关部门。

第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对公司财务活动全过程实行监督和控制,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薄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向总经理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办理交接应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现场监交。主办会计应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三、现金核算管理

第十一条  出纳人员库存现金限额以测算2天备付金为限,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开户银行。

第十二条  公司银行卡必须实行银行卡和密码分离双人保管,即会计保管密码,出纳保管银行卡,提取和支付双人操作。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印鉴实行双人保管,即总经理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副总经理保管财务专用章。

第十四条  空白现金收款收据由会计编号并加盖印章保管,同时建立领用回收登记备查薄,出纳使用现金收款收据应向会计领取,同时一次只能领用一本,用完存根交会计登记核销。

第十五条  出纳填写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应正确写明用途和金额,并填写“现金支取申请单”(申请单载明用途、日期、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事项),经会计审核后提取。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   元(待定)以下(),须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后,送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超过  (不含)借款报董事长审批,股东、董事及员工非工作需要其他借款,按董事会设定权限由董事长审批,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的,股东从分红中扣还,员工从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十七条  各项经费开支,按规定要求办理,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有权限审批人签字,由出纳审核支付现金。

第十八条  工资依据总经理室提供的资料,由出纳编制工资表,经会计审核后,交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第十九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装订本现金银行日记账,逐笔记载现金收付业务,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及时向会计报送现金银行日报表,并主动与会计对账。

四、银行存款核算管理

第二十条  开立银行基本结算账户1个,一般结算账户若干个,基本结算账产用于对外结算、领取现金、归集贷款回收;一般结算账户用于贷款支付与回收;银行结算采用现金、支票、网上支付并用方式。

第二十一条  支票结算。支票由出纳员专人保管,支票从银行购入时,按支票号码登记备查薄,使用支票时,加盖财务印鉴、填写日期、用途、登记销号,经主办会计审核后,大额支票经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签发,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联随同经办人签字的发票,经主办会计审核后,报有权限人审批方可记账,财务工作人员严禁空白支票盖好财务印鉴备用。

第二十二条  网上银行汇款,实行录入和审核专用卡相分离,出纳员根据主办会计审核并经有权限人审批的汇款单负责录入汇款内容,主办会计负责出纳员录入的内容进行审核后,提交银行汇款信息。

第二十三条  出纳员每日营业终后,将各银行账户余额汇总清单报总经理和分管信贷副总经理、主办会计,便于把握资金头寸,合理按排信贷资金投放。

五、风险金计提及管理

第二十四条  风险准备金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公司开业当年计提一般准备金,按年末贷款余额1%计提。以后年度按坏账损失审批核销情况,差额计提,开业第二年开始计提专项准备金、特种准备金,参考当地银行机构计提拨备办法。专项准备按资产风险分类后损失程度计提,关注类为2%、次级类为25%、可疑类为50%、损失类为100%比例计提,其中次级类、可疑类资产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上下浮动20%;特种准备主要为发放“三农”贷款的特别计提,具体比例根据贷款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另行合理确定。

六、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会计辅助帐、会计台帐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二十六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主办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编制存档目录清单。

第二十七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报、季报、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二十八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总经理批准。

八、违规失职处罚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的20%和年度奖金。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影响或误导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决策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薄的。

4、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5、泄露公司和客户秘密的。

6、在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