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1 工作日和休息日
1.1 工作日
1.2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时。上午9:00--12:00,下午1:00--5:30,工作日中午休息一小时用餐。
1.3
员工休假
1.4
见《休假制度》(拟订中)
1.5
员工未按上班时间到位或提前离开,又无正当理由事先请假的,视为迟到或早退。
1.6 员工全年坚持100%出勤,不迟到不早退者,公司将在年终给予奖励。
2
门禁打卡考勤管理规定
2.1 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高效率、高质量的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地盘打卡考勤管理。
2.3 工作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打卡考勤工作的管理
2.4
工作规定
2.4.1
打卡范围:除总经理之外人员;
2.4.2
门禁打卡系统启用时间:2003年1月13日;
2.4.3
打卡时间:每周一
至 周五:早9:00上班前打卡、下午5:30下班后打卡;(遇节假日时除外)
2.4.4
打卡考勤办法:
2.4.4.1 职工上、下班必须自己打考勤卡,严禁代替他人打卡;
2.4.4.2 职工外出、病、事假必须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填写《请假单》详细写明原因、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认可。病假需出具医院证明,如情况特殊无法及时请假,可事后补假,但必须由本部门经理确认;
2.4.5 因工作需要而在上午9:00以后到岗或下午5:30前离岗时,同样要打卡,同时填写《考勤登记单》向行政人事部说明原因,《考勤登记单》需经部门经理签字。未填写《考勤登记单》的视作迟到或早退。
2.4.6
无论何种原因忘记打卡,且事后未有任何说明的视作迟到或早退。
门禁考勤系统的数据是考勤统计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
门禁系统的资料的统计、考核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与每月薪金挂钩;并于每月的3日公布上月统计结果。
本制度自1月13日起执行,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